【時報-台北電】明基醫 (4116) 申購取得臺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二期產業用地。面積6,823.46平方公尺;(實際面積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為準),每平方公尺單位價格為新台幣2萬872元;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1億4241萬9258元。取得用途為興建廠房。 為確保承購該園區土地之承購人均能依本要點第8條規定期限完成使用,以符合臺中市政府以合理價格提供急需用地廠商投資設廠之目的,承購該園區土地除應繳交土地價款及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外,另需按總承購土地價款(含開發成本利息)20%繳納完成使用保證金。於承購人依規定完成使用並取得營運所需證照正式營運4年後,無息退還。(編輯整理:莊雅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