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3/01/02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00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7403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週轉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晏陽科技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0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27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9143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4.63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係以中央銀行102年12月31日新台幣匯率以1:29.95計算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汶萊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4937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246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740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637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1961
5.計息方式:
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2.2%計付
6.還款之:
(1)條件:
一年到期償還或提前償還
(2)日期:
自動撥日起一年內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740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3.5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25
2.公司名稱: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通過一O三年度營運計畫案
(2)通過一O三年度稽核計畫
1.事實發生日:102/11/2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620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620
(1)資本(仟元):11941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0937
29620
7.98
係以台灣銀行10月31日新台幣匯率以1:29.455計算
1.事實發生日:102/08/30
5.發生緣由:康芮颱風對本公司業務及財務並無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8/15
5.發生緣由:
原「背書保證限額」及「佔最近期財務淨值比率」係以公告當時最近期(101.12.31)財報
查核淨值390,113仟元計算限額及比率,現配合102年上半年度財報附註揭露,改以
102.06.30核閱淨值371,150仟元,重新計算限額及比率後公告。
更正說明如下:
1.102年6月背書保證對象:汶萊彥陽
(1)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更正前117,034仟元;更正後111,345仟元。
(2)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更正前22.39%;更正後23.53%。
(3)背書保證最高限額更正前156,045仟元;更正後148,460仟元。
2.102年7月背書保證對象:汶萊彥陽
6.因應措施:申請更正並重新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原「資金貸與總限額」公告數,以公告當時最近一次(101.12.31)財報查核淨值390,113
仟元計算限額,現配合102年上半年度財報附註揭露,改以102.06.30核閱淨值371,150
仟元,重新計算限額後公告。
1.102年6月本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156,045仟元;更正後148,460仟元。
2.102年7月本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156,045仟元;更正後148,460仟元。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上半年度合併營收會計師核閱數838,842仟元,較公司自結數
839,260仟元,減少418仟元,係因子公司部分營收與銷貨成本淨額調整認列。
(一)
102年6月當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130,956仟元;更正後130,538仟元
102年1-6月累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839,260仟元;更正後838,842仟元
(二)
102年1-7月累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981,913仟元;更正後981,495仟元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7/1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9,886,508元(每股配發0.3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2/07/26
5.最後過戶日:102/07/2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7/3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8/03
8.除權(息)基準日:102/08/03
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預計為102/08/19
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6/28
2.被背書保證之: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604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509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2084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717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子公司汶萊彥陽與銀行改約,提高融資額度(原USD150萬提高為USD290萬)
,由本公司提供子公司貸款擔保USD290萬。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無。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665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0681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合約到期日
102年10月31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5604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8717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2.35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5.06
本公司101/12/31淨值為新台幣390,113仟元。外幣部分以中央銀行
102/05/31公告平均匯率30.06換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