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盛科技 (3492) 2014年 5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長盛科技 (3492) 2014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長盛科技 (3492) 2014年 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長盛科技 (3492) 2013年 1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長盛科技 (3492) 2013年 10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9月1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減少資本新台幣52,802,000元,銷除普通股5,280,2000股。該減少資本申報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0月0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4575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減資換發股票作業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長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二、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三、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四、CQ01010模具製造業。
五、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六、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七、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八、I103060 管理顧問業。
九、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十、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410,000,000元整,分為41,000,000股。每股金額新臺幣10元,未發行股份授權董事會依實際需要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69號10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十八日。
(七)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410,000,000元,分為41,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依實際需要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68,628,000元,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計36,862,800股。
(八)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減少資本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15,826,000元,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計31,582,600股。
(九)本次減少資本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1)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及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辦理減少資本 銷除普通股5,280,2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52,802,000元。
(2)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減少,每仟股減少143.2392548股,減資比率為14.32392548%。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亞東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至元為止四捨五入),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十)本次換發股票之時程:
(1)減資基準日:101年10月04日。
(2)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101年11月25日。
(3)舊股票停止買賣期間:101年11月26至101年12月06日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101年11月27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1年11月28日至民國101年12月06日。
(6)減資換票基準日:101年11月30日。
(7)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與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101年12月7日。
(8)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9)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十一)本次換發股票之程式及手續:
(1)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於101年11月27日(含)前將持有之舊股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4)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6號3樓,電話:(02)2361- 8608。
(十二)其它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三)本計畫書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辦理之。
(十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三、特此公告。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0/03
2.減資基準日:101/10/0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0月01日金管證發
字第1010044575號函核准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擬具減資換
發股票作業辦法,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訂定本計
畫書。
二.本次減少資本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1)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410,000,000元,分為41,000,000
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依實際需要分次發行;實收資本
額為新台幣368,628,000元,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計
36,862,800股。為改善財務結構及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
要,擬辦理減少實收資本計新台幣52,802,000元彌補虧損,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15,826,000元,每股金額新台幣
10元,計31,582,600股。
(2)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
減少,每仟股減少143.2392548股,減資比率為14.32392548%
。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基準日起五
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亞東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
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
股東現金(至元為止四捨五入),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認購之。
三本次換發股票之時程:
(1)減資基準日: 101年10月04日。
(3)舊股票停止買賣期間: 101年11月26至101年12月06日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 101年11月27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101年11月28日至民國101年12月
06日。
(7)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與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101年12
月7日。
(8)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
之標的。
(9)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
相同。
四.本次換發股票之程式及手續:
(1)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
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於101年11月27日(含)前將持有
之舊股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
須俟新股發放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
、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分證正反
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辦理。@(4)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亞東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86號3樓,電話:(02)2361- 8608。
五.其它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六.本計畫書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辦
理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1/11/30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1/12/0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9/20
2.公司名稱:長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01年9月19日召開一○一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
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
(2)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410,000,000元,分為41,000,000
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依實際需要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
新台幣368,628,000元,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計36,862,800股
。為改善財務結構及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辦理減少實
收資本計新台幣52,802,000元彌補虧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
台幣315,826,000元,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計31,582,600股。
(3)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減少
,每仟股減少143.2392548股,減資比率為14.32392548%。減資
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亞東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
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至元為止四捨五
入),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4)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減
資基準日。
(5)有關本次減資彌補虧損之計畫暨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
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全權處理。
(6)為此特依公司法第二八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四條之
規定,公告減資事宜,如貴債權人對於上項減資有所異議,請於
本公告刊登後三十一日內(101年9月20日至101年10月20日)以書
面向本公司表示異議,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1/09/19
2.重要決議事項:
(一)討論事項
(1)減資彌補虧損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8/01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09/19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69號6樓
4.召集事由:
(1)討論事項:減資彌補虧損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8/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9/19
2.減資緣由:為改善財務結構及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要。
3.減資金額:新台幣52,802,000元
4.消除股份:5,280,200股
5.減資比率:14.32392548%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15,826,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1/09/1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8/01
本公司董事會於101年8月1日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並於101年8
月1日下午16點30分於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說明記者會。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及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業經
101年8月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減少實收資本計新台幣
52,802,000元彌補虧損。
二、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410,000,000元,分為
41,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依實際需要分次發行;實
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68,628,000元,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計
36,862,80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15,826,000元,每
股金額新台幣10元,計31,582,600股。
三、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減少
四、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減
五、有關本次減資彌補虧損之計畫暨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
6.因應措施:無
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2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張神綬/南亞工專機械工程科,長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連接器事業處資深工程師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吳德人/美國范德堡大學電機博士,派立康電子科技總經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5.異動原因:補選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417,400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6/25-102/06/20
8.新任生效日期:101/06/25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