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擎泰科技
» 個股新聞
公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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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永豐金證券等包銷擎泰科技初次上櫃前之股票詢價圈購暨公開申購作業
太陽神
2011/10/26
永豐金證券等包銷擎泰科技初次上櫃前之股票詢價圈購暨公開申購作業
(本案適用公開申購倍數彈性調整公開申購數量規定)
(本案公開申購係採預扣價款, 並適用掛牌後首五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
一.有價證券名稱:擎泰科技(3555)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
二.承銷股數
1.承銷總數:6,384仟股
由擎泰科技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計6,384仟股,
保留1仟股由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保護中心認購,
先行提撥百分之十, 計639仟股辦理公開申購配售,
其餘百分之九十, 計5,744仟股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銷售。
另由擎泰科技協調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無仟股,
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 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繳款情形認定。
2.預計過額配售數量:無仟股
3.證券承銷商先行保留自行認購數量:無
4.暫訂提出詢價圈購數量為5,744仟股, 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89.97%
5.暫訂提供公開申購數量為639仟股, 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10.01%
6.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數量之調整情形:
申購倍數達10倍以上但未達2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15%
申購倍數達20倍以上但未達3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20%
申購倍數達30倍以上但未達4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25%
申購倍數達40倍以上但未達5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30%
申購倍數達50倍以上但未達6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35%
申購倍數達60倍以上但未達7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40%
申購倍數達70倍以上但未達8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45%
申購倍數達80倍以上但未達9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50%
申購倍數達90倍以上但未達10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55%
申購倍數達100倍以上,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60%
其餘部份及暫定過額配售額度, 應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承銷。
三.本次承銷案保證金及之圈購處理費收取方式﹑對象﹑金額及沒入退回規定:
1.本次承銷案不收取任何保證金。
2.獲配售圈購人應繳交獲配股數每股2.0元之圈購處理費,並應於接獲繳
款通知後與股款同時繳交至代收股款專戶。
3.本次承銷案證券承銷商於確定詢價圈購配售名單時, 得要求獲配售之
圈購人全額繳交承銷價款。
4.如獲配圈購人未足額繳交股款及圈購處理費, 視同自動放棄認購權利
, 證券承銷商就該認購保證金得沒入之, 原獲配額度將由承銷商依該
購人認購價款自行認購。
四.證券承銷商
永豐金證券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20樓 電話:02-2382-8723
第一金證券 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10樓 電話:02-2563-6262
元大證券 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66號9樓 電話:02-2718-1234
五.承銷價格: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 預計承銷價格之可能範圍介於
每股新台幣56元至65元之間
六.圈購期間:自100年10月26日起至100年10月31日止
七.圈購及申購數量限制:
1.圈購數量以仟股為單位
公開申購額度30%(含)以下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
圈購數量為639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
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319仟股。
公開申購額度30%以上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
數量為319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
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127仟股。
2.公開申購數量每人限購1仟股
八.申購期間:自100年10月27日起至100年10月31日止
九.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繳存截止日:100年10月31日
十.預扣價款扣繳日:100年11月01日
(申購處理費20元、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50元及以詢價圈購預計承銷價格
可能範圍之上限繳交之認購價款)
十一.抽籤日期、時間:100年11月02日上午九點
十二.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100年11月03日
十三.承銷價格訂定之日期:100年11月01日
十四.上櫃掛牌日:100年11月08日
擎泰科技 - 10009 - 開立發票及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1/10/12
民國 100 年 09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1515
211371
去年同期
15046
249128
增減金額
-13531
-37757
增減百分比
-89.93
-15.16
本年累計
19129
2110083
去年累計
103074
1585252
增減金額
-83945
524831
增減百分比
-81.44
33.11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證期局於100/09/29同意擎泰科技上櫃
證期局
2011/9/30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函報同意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3555)申請其已公開發行普通股37,595,797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375,957,970元,於其依規定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公開銷售,俟承銷完畢後得列為上櫃股票乙案。
擎泰科技 - 10008 - 開立發票及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1/9/13
民國 100 年 08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1908
227047
去年同期
4635
234223
增減金額
-2727
-7176
增減百分比
-58.83
-3.06
本年累計
17615
1898712
去年累計
88028
1336124
增減金額
-70413
562588
增減百分比
-79.99
42.11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今(6)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通過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櫃買中心
2011/9/7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今(6)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通過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日期:民國100年09月06日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今(6)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通過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擎泰科技申請時資本額三億七千五百九十五萬八仟元,董事長為熊福嘉,推薦證券商係永豐金證券、元大證券及第一金證券。
該公司九十九年度之營業收入為二十七億一千六百九十三萬七仟元,稅前純益為七億五千二百六十六萬八仟元,每股稅後純益為十六.三五元。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預計於明(6)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擎泰科技申請上櫃案
櫃買中心
2011/9/6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預計於明(6)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擎泰科技申請上櫃案
日期:民國100年09月05日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預計於明(6)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擎泰科技申請上櫃案。
擎泰科技申請時資本額三億七千五百九十五萬八仟元,董事長為熊福嘉,推薦證券商係永豐金證券、元大證券及第一金證券。
該公司九十九年度之營業收入為二十七億一千六百九十三萬七仟元,稅前純益為七億五千二百六十六萬八仟元,每股稅後純益為十六.三五元。
擎泰科技 - 10007 - 開立發票及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1/8/10
民國 100 年 07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1375
207728
去年同期
2186
208579
增減金額
-811
-851
增減百分比
-37.10
-0.41
本年累計
15707
1671664
去年累計
83394
1101901
增減金額
-67687
569763
增減百分比
-81.17
51.71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擎泰科技 - 10006 - 開立發票及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1/7/9
民國 100 年 06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2424
205804
去年同期
11882
222607
增減金額
-9458
-16803
增減百分比
-79.60
-7.55
本年累計
14331
1463937
去年累計
81208
893322
增減金額
-66877
570615
增減百分比
-82.35
63.88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擎泰科技 - 10004 - 開立發票及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1/5/12
民國 100 年 04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3107
223782
去年同期
13652
156086
增減金額
-10545
67696
增減百分比
-77.24
43.37
本年累計
9444
1057388
去年累計
63599
456221
增減金額
-54155
601167
增減百分比
-85.15
131.77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擎泰科技 - 10003 - 開立發票及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1/4/9
民國 100 年 03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1,990
216,491
去年同期
4,304
103,373
增減金額
-2,314
113,118
增減百分比
-53.76
109.43
本年累計
6,337
833,606
去年累計
49,947
300,135
增減金額
-43,610
533,471
增減百分比
-87.31
177.74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擎泰科技 - 10002 - 開立發票及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1/3/10
民國 100 年 02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1,329
306,049
去年同期
1,341
95,553
增減金額
-12
210,496
增減百分比
-0.89
220.29
本年累計
4,346
617,115
去年累計
45,643
196,763
增減金額
-41,297
420,352
增減百分比
-90.48
213.63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擎泰科技 - 10001 - 開立發票及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1/2/10
民國 100 年 01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3,017
311,067
去年同期
44,301
101,209
增減金額
-41,284
209,858
增減百分比
-93.19
207.35
本年累計
3,017
311,067
去年累計
44,301
101,209
增減金額
-41,284
209,858
增減百分比
-93.19
207.35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澄清100/02/05 蘋果日報報導
資訊觀測站
2011/2/8
1.傳播媒體名稱: 蘋果日報
2.報導日期:100/02/05
3.報導內容:
擎泰近二年來業績大幅成長,台灣工銀證券預估,
去年每股純益高達14.22元,今年因三星推出多樣
新產品,帶動業績表現更亮麗,今年每股純益高達
25.87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均依規定將各月營收及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財務報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請投資人自行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2)該報導所稱「擎泰近二年來業績大幅成長,台
灣工銀證券預估,去年每股純益高達14.22元,今
年因三星推出多樣新產品,帶動業績表現更亮麗,
今年每股純益高達25.87元。」,係純屬媒體自行臆
測,一切應以本公司發佈之重大訊息及公告之財務
報表為準,敬請投資人注意。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擎泰科技 - 9912 - 開立發票及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1/1/10
民國 99 年 12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51,012
465,486
去年同期
175,694
110,832
增減金額
-124,682
354,654
增減百分比
-70.97
319.99
本年累計
275,480
2,716,936
去年累計
382,637
1,711,209
增減金額
-107,157
1,005,727
增減百分比
-28.00
58.77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擎泰科技 - 9911 - 開立發票及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0/12/11
民國 99 年 11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107,626
338,635
去年同期
38,067
164,252
增減金額
69,559
174,383
增減百分比
182.73
106.17
本年累計
224,468
2,251,450
去年累計
206,942
1,600,378
增減金額
17,526
651,072
增減百分比
8.47
40.68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擎泰科技 - 9910 - 開立發票及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0/11/11
民國 99 年 10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13,768
327,563
去年同期
35,609
424,579
增減金額
-21,841
-97,016
增減百分比
-61.34
-22.85
本年累計
116,842
1,912,815
去年累計
168,875
1,436,127
增減金額
-52,033
476,688
增減百分比
-30.81
33.19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澄清99/10/12工商時報報導
資訊觀測站
2010/10/12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99/10/12
3.報導內容:擎泰(3555)在獲利基本面支撐下,
股價頻頻走揚,加上有意提早送件申請上櫃,
市場傳言前3季每股獲利高達9元,使股價守穩
在83元之上。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均依規定將各月營收及經會計師查核
簽證財務報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請投資人
自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2)該報導所稱「公司有意提早送件申請上櫃,
市場傳言前3季每股獲利高達9元」,係純屬媒體
自行臆測,一切應以本公司發佈之重大訊息及公
告之財務報表為準,敬請投資人注意。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擎泰科技 - 9909 - 開立發票及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0/10/9
民國 99 年 09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15,046
249,128
去年同期
18,487
129,303
增減金額
-3,441
119,825
增減百分比
-18.61
92.67
本年累計
103,074
1,585,252
去年累計
133,266
1,011,548
增減金額
-30,192
573,704
增減百分比
-22.66
56.72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擎泰科技 - 9907 - 開立發票及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0/8/10
民國 99 年 07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2,186
208,579
去年同期
16,187
110,700
增減金額
-14,001
97,879
增減百分比
-86.50
88.42
本年累計
83,394
1,101,901
去年累計
102,244
771,179
增減金額
-18,850
330,722
增減百分比
-18.44
42.89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擎泰推出eMMC嵌入式SSD
經濟日報
2009/7/3
擎泰科技多年致力於記憶體技術及數位聲音影像儲存控制器,因 看好手機內建固態硬碟(SSD)具潛在商機,近期推出手機內建 NANDFlash記憶體的應用(嵌入式SSD),預料將受市場矚目。
目前市場普遍使用嵌入式SSD的介面規格為eMMC,擎泰科技研發 的eMMC嵌入式SSD控制器,應用於手機及GPS終端產品廠商,且 根據iSuppli估計,2008年使用嵌入式NANDFlash之手機出貨量約為 7.6億支,超過總手機出貨量之一半,2010年手機出貨量將可達到 12.54億支,占手機市場的85%,未來商機無限。
擎泰科技業務處長張民右表示,近期NANDFlash隨著智慧型手機 功能增強,引起對手機內高容量MLC快閃記憶體強烈需求,但由 於標準界面eMMC可解決這方面問題,讓快速世代交替的flash如 MLC、TLC所需之ECC及WearLeveling技術,交由控制器廠商來解 決,然而該公司所研發的支援嵌入式eMMC快閃記憶體控制器長 期與快閃記憶體大廠合作,出貨量已達單月數百萬顆,訂單量穩 健成長,尤其在應用端產品例如智慧型手機大廠Nokia、宏達電、 華碩以及衛星定位系統廠商如Garmin等受廠商青睞。
張民右說,該公司長期在嵌入式eMMCSSD領域專研,提供行動 用戶快速且可靠的儲存解決方案,加上產品體積小且耗電量低優 點,能應用在手機、手持式產品和衛星定位系統等各方面,預料 產品推廣期間將受業界肯定。
【摘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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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標題
公告類別
日期
本公司擬增加香港子公司投資額,開拓大陸市場
其他
2011/6/3
1.事實發生日:2011/06/03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預估以USD1,000,000再透過增資第三地區擎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美金壹佰萬元。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尚未確定。
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擎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深圳辦事處。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不適用。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從事工商活動所需之各類及諮詢顧問服務等。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USD2,000,000。
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不適用。
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股東權益之比率:
不適用。
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USD2,000,000。
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4.08%
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2.88%
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
4.29%
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不適用。
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不適用。
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
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2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分次投資。
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董事會決議。
28.經紀人:
不適用。
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因應公司長期發展需求,擴展大陸市場。
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2.其他敘明事項:
無
擎泰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年股東臨時會公告--更正開會地點
股東會
2011/5/31
召開股東臨時會之公告
公司代號:3555 公司名稱:擎泰科技
一、公告序號:1
二、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
三、主旨:
擎泰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年股東臨時會公告--更正開會地點
四、依據:
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0年4月7 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五、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0年6月21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0年5月23日至100年6月21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三)開會時間:10時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科技生活館201室)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無
2.承認事項:無
3.討論及選舉事項
(1)選舉事項:補選本公司獨立董事一名。
(2)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限制。
(3)其他議案。
選舉事項 ○無 ●有:說明:補選獨立董事一名
採用累積投票制選任董監事:○是●否
盈餘分配變更 ●無 ○有:說明:
*預擬現金股利:元/股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股,每股配發股利元
資本公積-股,每股配發股利元
*特別股股利: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股
*另擬現金增資元股,認購率%
*員工現金紅利:元,員工股票紅利:元 (96年度以前該輸入單位為股數)
員工紅利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董監事酬勞(元):
*其他:無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0年5月22日16時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永豐金證卷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三)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四)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3816288
(五)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0年5月20日16:00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卷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0年5月2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六)其他:無。
七、其他應公告事項: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卷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16288 )。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卷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電話:02-23816288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前十五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卷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2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一路10-1號,電話:03-5781638,並副知證基會。
*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永豐金證卷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 1 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00 年 5 月 12 日起至民國 100 年 5 月 23 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八、特此公告 ●完備
○未完備:說明:
本公司取得申請股票上櫃之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
其他
2011/5/31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0/05/31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99/04/01~100/03/31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申請上櫃作業之需求。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0/05/31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更正開會地點
股東會
2011/5/31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7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0/06/21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科技生活館201室)。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無。
2.承認事項:無 。
3.討論及選舉事項:
(1)選舉事項:補選本公司獨立董事一名。
(2)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限制。
(3)其他議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5/2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合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章程規定,本次獨立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爰訂一百年五月十二日至一百年五月二十三日為受理股東提名期間,受理提
名後,另擇期召開董事會,並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審查獨立董事資格。受理提
名處所: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一路10-1號。
(2)本公司100年6月21日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原公告為: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
1號(科技生活館401室),更改為: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科技生活館201室),
特此公告。
本公司九十八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新股暨劃撥上櫃日期公告--更正
其他
2011/5/23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九十八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新股暨劃撥上櫃日期公告--更正
公告內容:
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98.04.27發行)發行新股暨劃撥上櫃日期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7年11月25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63836號函核准在案,依其員工
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辦理。
二、茲將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原已上櫃股票:普通股37,595,797股(不含私募普通股8,182,136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75,
957,970元整(不含私募普通股81,821,360元)。
〈二〉本次新股上櫃股票:普通股1,231,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2,316,000元整。
三、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新股劃撥及上櫃:本公司永豐金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於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之股東
名簿,於5個營業日內以集保方式完成劃撥,新發行之普通股於交付之日起即可上櫃買賣。
五、特此公告。
本公司一百年股東常會通過之重要決議事項
股東會
2011/5/18
1.股東會日期:100/05/18
2.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略。
(二)承認暨討論事項:
(1)通過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通過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股票股利:每股新台幣1元。
現金紅利:每股新台幣8元。
(3)通過修訂本公司九十六年度員工認股權證辦法。
(4)通過修訂本公司九十八年度員工認股權證辦法。
(5)通過九十九年度盈餘轉發行新股案。
(6)通過本公司辦理申請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及全體股
東放棄上櫃時採新股承銷制所公開發行之現金增資認股權利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
(1)俟後如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或現金增資等,致影響可參
與分配股數,而需調整配發股東股票股利之比率時,擬提請股東常
會授權董事會為之。
(2)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本案將俟
股東常會決議,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
訂定除權配股及發行新股等相關日期;有關本次發行新股之相關發
行細節,若因主管機關要求或實際情況需要變更時及其它未盡事宜,
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日本大地震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其他
2011/3/15
1.事實發生日:100/03/15
2.公司名稱: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2010年來自日本客戶之營收及應收帳款比重均不高。
(二)本公司產品主要生產供應鏈集中於國內晶圓代工及封測廠商,
未受到日本大地震影響,故產品供貨無虞。
(三)綜合以上所述,日本大地震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之
不良之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發佈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營收及損益暨澄清工商時報2月16日之報導
其他
2011/2/16
1.事實發生日:100/02/16
2.公司名稱: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 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業已於民國100年2月15日召開董事會,通過會計師查核簽證之
99年度財務報表,茲先行公佈本公司民國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之營收及損益數字如下,供投資人知悉。
銷貨收入淨額:新台幣2,716,937仟元
營業毛利:新台幣1,575,856仟元
營業淨利:新台幣733,454仟元
本期淨利:新台幣732,048仟元
稅前基本每股盈餘:新台幣16.81元
稅後基本每股盈餘:新台幣16.35元
(2)另澄清2月16日工商時報有關本公司去年稅後獲利約6.59億元及去年每股
稅後盈餘14.58元之報導,該報導係純屬媒體自行臆測,一切應以本公司發佈
之重大訊息及公告之財務報表為準,敬請投資人注意。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擎泰科技 100股東常會:100/05/18
股東會
2011/2/15
100股東常會:100/05/18
停止過戶日:100/03/20-100/05/18
股票股利:每股約配1元(即每仟股約配發100股)
現金股利:每股約配8元(即每仟股約配發8000元)
本公司變更會計師案
其他
2011/2/15
1.事實發生日:100/02/15
2.公司名稱: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 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配合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工作輪調政策。
6.因應措施:自九十九年年報起更換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會計師為鄭雅慧及王偉臣。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九年度股利分派
除權除息
2011/2/15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1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 擬配發股票股利:每股新台幣約1元(即每仟股約配發100股)。
(2) 擬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約8元(即每仟股約配發8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擬配發員工紅利20%,計131,768,697元:
(a)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98,826,523元。
(b)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32,942,174元。
(2)擬配發董監現金酬勞2%,計新台幣 13,176,870元。
(3) 本次配發股東股票及現金紅利之比率,係以截至民國100年2月15日
止本公司可參與分配股份總數45,777,933股計算之;民國100年2月15日
後,本公司如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或現金增資等,致影響可參
與分配股數,而需調整配發股東股票及現金紅利之比率時,擬提請股東
常會授權董事會為之。
(4) 經董事會通過之盈餘分配案將送請監察人查核,並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其他
2011/2/15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15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577,793 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5,777,930 元(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 。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1)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98,826,523元,依本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之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每股淨值新台幣32.84元計算,計發行新股
3,009,333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發行之新股均為普
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 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計新台幣32,942,174元。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其中股東股票紅利分配方式,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股比例,
以截至民國100年2月18日止本公司可參與分配股份總數45,777,933股計算
,擬議配發股東股票紅利每股新台幣約1元(即每仟股約配發100股)。及擬
議配發股東現金紅利每股新台幣約8元(即每仟股約配發8000元)。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股票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
成壹股,其拼湊不足部分,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俟後如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或現金增資等,致影響可參與分配股數
,而需調整配發股東股票股利之比率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為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
相同,本案將俟股東常會決議,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
事會訂定除權配股及發行新股等相關日期;有關本次發行新股之相關發行細
節,若因主管機關要求或實際情況需要變更時及其它未盡事宜,擬請股東常會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經董事會通過之盈餘轉發行新股案將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99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股東會
2011/2/15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0/02/15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99/06/23
3.變動原因:
(一)本公司前經99年6月23日股東常會通過私募普通股案,決議於發行股數
不超過10,000,000 股範圍內,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
發行,每股面額為新臺幣10元整。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發行價格並經99年6
月23日董事會決議訂定為每股新臺幣 62.2 元。
(二)為更審慎配合新修訂之私募相關法規,暨考量本公司之資金需求規劃,
擬不繼續辦理前述私募案,未來如仍有私募之需求,將另由董事會提案並提
報股東會通過。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
2011/2/15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5/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
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科技生活館201室)。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監察人查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
(3)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情形報告。
說明:(一)本公司前經99年6月23日股東常會通過私募普通股案,
決議於發行股數不超過10,000,000 股範圍內,授權董事會於股
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發行,每股面額為新臺幣10元整。
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發行價格並經99年6月23日董事會決議訂定
為每股新臺幣 62.2 元。
(二)為更審慎配合新修訂之私募相關法規,暨考量本公司之資金
需求規劃,擬不繼續辦理前述私募案,未來如仍有私募之需求,
將另由董事會提案並提報股東會通過。
(4)其他報告事項。
2.承認事項
(1)提請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九十九年盈餘分配案。
(3)修訂本公司九十六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
(4)修訂本公司九十八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
3.討論事項
(1)盈餘轉發行新股案
(2)辦理申請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及全體股東放棄上櫃時
採新股承銷制所公開發行之現金增資認股權利案。
(3)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3/2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配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股東提案權之修訂,爰訂一百年三月十四日至
一百年三月二十四日為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如經受理股東提案後,將另
擇期召開董事會,並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審議是否列為議案。受理提案
處所: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一路10-1號。
本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其他
2011/2/15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15
2.發行期間: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
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
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
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
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決議。但認股權人違反本公司勞動
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時,本公司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
分之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
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
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有關前述子公司之認定依照行證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6年12月
26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73134號函規定。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3,0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總額為3,000,000單位,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
得認購本公司一股之普通股,因認股權行使而需發行之新普通股新股總
數為3,000,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3,000,000單位。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
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
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
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但發行日本公司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者,
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
上述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權利期間: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此一期間內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
不在此限。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
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數量外,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時程行使其認股權利:
1.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就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憑
證數量之百分之五十為限,行使認股權利。
2.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三年後,可就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憑
證數量之百分之七十五為限,行使認股權利。
3.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四年後,可就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憑
證數量之百分之百,行使認股權利。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
處理:
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僱:
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自離職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
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
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
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
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
予認股權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
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二者較晚者)
,一年內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
認股權利,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
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日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
4.職業災害:
(1)因受職業災害致無法繼續任職者,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認股權利,除
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 比例行使
之限制。惟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此外,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或
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二者較晚者) 起一年內行使之,未於前述
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
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認股權人剩餘之全部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
權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法令另
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此外,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二者較晚者)起一年內由繼承人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
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5.調職:
如認股權人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比照本項
第一點關於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解僱之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
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已授
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受轉任之影響。
6.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
證,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
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
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
證,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利,惟本條第二項之行使時程仍應按留職停薪期間
往後遞延之,但行使期間仍以存續期間為限。
7.資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應自資遣生效日起30天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
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
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
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失效,但經董事長另行核定其認股權
利及行使時限者,不在此限。
8.其它終止僱傭關係
上述原因外,其它未約定之終止僱傭關係或僱傭關係調整,依本條第二項所
規定之權利期間及權利行使時程行使認股權利或得由董事長核定其認股權
利及行使時限。
9.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本條前述期間內行使者,即視為放棄認股
權利。
(五)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
其認股權利。
(六)對於放棄認股權利或經本公司撤銷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
以註銷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發行新股交付。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
(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
受讓他公司股份、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
價格應依下列公式及原則調整(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
行股數)]÷(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並應減除本
公司已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辦理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金額為零。本公
司如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前項調整公式之每股繳款金額,於股票上市(櫃)
掛牌日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
上(櫃)掛牌日後,應以股東會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
3.若係屬合併增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滅公
司最近期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
係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金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會計師
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
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
之比率若有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應按所占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按
下列公式調降認股價格: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
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
,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
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
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份/減資後已發行股份
(四)因上述認股價格之調整,致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
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
(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
受讓他公司股份、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
價格應依下列公式及原則調整(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
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
行股數)]÷(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並應減除本
公司已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辦理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金額為零。本公司
如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前項調整公式之每股繳款金額,於股票上市(櫃)掛
牌日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櫃)
掛牌日後,應以股東會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
3.若係屬合併增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滅公司
最近期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
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金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會計師簽證或
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
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
之比率若有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應按所占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按
下列公式調降認股價格: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
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
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掛牌
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
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份/減資後已發行股份
(四)因上述認股價格之調整,致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
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本公司因認股權行使所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一)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應於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之
主管機關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
(二)為配合股本變更登記,凡認股權人將認股請求書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
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並於基準日前完成繳款者,參與該
次股本變更登記。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辦法經本公司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以上
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
(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
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三)本辦法業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而尚未發行前,如其主要內容有變更時,
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並即檢
具董事會議事錄及修正後相關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之。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更正
其他
2011/2/15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15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577,793 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5,777,930 元(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 。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1)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98,826,523元,依本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之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每股淨值新台幣32.84元計算,計發行新股
3,009,333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發行之新股均為普
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 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計新台幣32,942,174元。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其中股東股票紅利分配方式,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股比例,
以截至民國100年2月15日止本公司可參與分配股份總數45,777,933股計算
,擬議配發股東股票紅利每股新台幣約1元(即每仟股約配發100股)。及擬
議配發股東現金紅利每股新台幣約8元(即每仟股約配發8000元)。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股票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
成壹股,其拼湊不足部分,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俟後如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或現金增資等,致影響可參與分配股數
,而需調整配發股東股票股利之比率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為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
相同,本案將俟股東常會決議,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
事會訂定除權配股及發行新股等相關日期;有關本次發行新股之相關發行細
節,若因主管機關要求或實際情況需要變更時及其它未盡事宜,擬請股東常會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經董事會通過之盈餘轉發行新股案將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本公司盈餘轉增資新股暨現金股利掛牌日期公告
除權除息
2010/10/12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新股暨現金股利掛牌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依99年8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99年度除權除息事宜,依99年6月23
日股東會通過98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臺幣21,379,730
元,計發行新股2,137,973股;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每股淨值新台
幣16.9655元計算員工股票紅利新臺幣5,038,693元,計發行新股296,996
股,共計發行新股2,434,969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委員會
中華民國99年8月11日金管證一字第0990042129號函及中華民國99年10月7
日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園商字第0990029247號核准在案。另提撥2,137,973
元為現金股利,每壹股分派現金新台幣0.05元。
二、茲將股票發放相關事項公告如后:
1、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42,759,46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427,594,640元。
2、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2,434,96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24,349,690元。
3、增資後發行股份:普通股45,194,433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
451,944,330元。
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5、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發行。
6、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
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三、本次增資之普通股股票訂於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十八日(星期一)起發放並於
同日上興櫃買賣,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後:
1、採帳簿劃撥方式領取新股之股東,本次增資股票於發放日當日直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請逕洽該證券商登入存摺,免再辦理任何手
續。
2、未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
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股票領取單」及「671:
登錄專戶/特定保管股東帳戶存券轉帳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併同「券商
存摺影本乙份」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未曾繳交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之股東,請攜帶股東本人
及代領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及印鑑提出申請,俟相關申請文件審核無誤
後,即可將增資新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公告
其他
2010/10/8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依99年8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99年度除權除息事宜,依99年6月23日股東會通過98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
撥股東股票股利新臺幣21,379,730元,計發行新股2,137,973股;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每股淨值新台幣16.
9655元計算員工股票紅利新臺幣5,038,693元,計發行新股296,996股,共計發行新股2,434,969股,每股面額10元。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8月11日金管證一字第0990042129號函及中華民國99年10月7日新竹科學園
區管理局園商字第0990029247號核准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規定於一個月內交付,並於交付前公告之。
擎泰科技99現金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50元 股票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最後過戶日:99/09/13
除權除息
2010/8/26
99現金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50元
股票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除權息交易日:99/09/10
最後過戶日:99/09/13
停止過戶日:99/09/14-99/09/18
除權息基準日:99/09/18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九年度除權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修正最後過戶日)
除權除息
2010/8/26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8/25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本公司依99年8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99年度除權除息事宜,依99年6月23日
股東會通過配發98年度盈餘分配,自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臺
幣21,379,730元,計發行新股2,137,973股;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
每股淨值新台幣16.9655元計算員工股票紅利新臺幣5,038,693元,計發行
新股296,996股,共計發行新股2,434,969股,每股面額10元。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8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2129
號函核准在案。
4.除權(息)交易日:99/09/10
5.最後過戶日:99/09/1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9/1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9/18
8.除權(息)基準日:99/09/1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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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9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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